close

  法制網北京3月20日訊 記者蔡岩紅 記者今天從國家安監總局獲悉,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已經全部完成了職業衛生監管職能劃轉工作,地市級職能劃轉為86%,縣區級為75%。
  據瞭解,2010年10月,中央編辦《關於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下發以來,特別是2011年12月底, 《職業病防治法》修改後,國家安監總局和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採取多種形式,積極推動職業衛生監管職能劃轉工作。
  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甘肅、海南、河北、湖北、江蘇、遼寧、陝西、西藏、新疆13個省(區、市)完成了省、市、縣三級職能劃轉。與此同時,各地區也積極做好職業衛生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截至目前,全國29個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設置了獨立的職業衛生監管處室,2個省級單位設置了合署辦公的監管處室,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職業衛生監管人員達到6000餘人。
  據悉,此項工作的完成,標志著職業衛生監管體制基本理順,為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的全面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下一步安監總局將督促指導各地加快推進地市、縣區職業衛生監管職能劃轉工作,確保今年年底前地市級職能劃轉達到90%,縣區級達到85%以上。對已經完成職能劃轉地區將推動其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執法裝備,提升監管能力。  (原標題:安監總局:全國職業衛生監管職能劃轉全部完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xpjqjl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